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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書館

使用規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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閱覽規則

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七月二十九日鄉務會議訂定
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七月三十一日湖所圖字第o九二oo一二二九一號公告施行

 

一、新竹縣湖口鄉立圖書館(以下簡稱本館)為服務讀者、維持圖書館閱覽環境,特訂定本規則。
二、飲料、食品、爆裂物、違禁品、寵物及潮溼之雨具等不得攜帶入館,必要時本館有權要求讀者於出入時接受檢查。
三、除一般閱覽室外,讀者之書刊、講義及大於十八開(B5)之背包、提袋等物不得攜入館內,唯筆記本、紙張不在此限。
四、進入本館不可攜帶電器類用品逕行揷電使用。
五、進入本館應衣履整潔、保持肅靜,不得有赤腳、吸菸、飲食、睡覺、喧嘩、嚼食檳榔、隨地吐痰、亂拋紙屑及其他不當之行為。
六、年齡未滿六足歲兒童應由家長陪同,維護其安全。
七、各閱覽室陳列之書刊,讀者可自行取閱;閱畢後請放回原處,如無法放回原處者,請置於規定地點。
八、書刊請加愛護,如有遺失、污損、圈點、評註等情事,須照規定賠償。
九、請遵守公德、愛護公物、如有破壞設施、竊取公物等情事,一經發覺,即依法辦理。
十、集體參觀、閱覽之學校、補習班、托兒所、安親班::等團體,應事先申請並經本館同意後始得進入。
十一、凡不遵守本規則,且不接受工作人員勸告者,暫停其閱覽權利。
十二、本規則經鄉務會議通過後公告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
 


 


最後更新日期: 2014-08-21


最新5筆記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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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2014-08-21 圖書遺失賠償辦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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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2014-08-21 圖書預約服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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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2014-08-21 圖書借閱須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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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2014-06-17 資訊檢索影印機使用規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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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新竹縣湖口鄉立圖書館
  • 服務地址:新竹縣湖口鄉明德街296號
  • 開放時間:二、三樓:週二~週日8:00~17:00;四樓自修室:週二~ 週六8:00~20:00,週日 8:00~17:00
  • 服務電話:(03)599-009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