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華民國100年3月29日 第131次鄉務會議通過
新竹縣湖口鄉立圖書館民間捐助及贈書獎勵作業要點
一、為鼓勵各界資助新竹縣湖口鄉立圖書館(以下簡稱本館)充實館藏及設施,依據「公共圖書館設立及營運基準」第三十八點規定,特訂定本要點。
二、凡國內外個人或公私立機構、團體,對本館捐助金錢、圖書、設備或其他資產者適用本要點。
三、本館對於捐贈之金錢、圖書、設備等保有完全處理及管理之權利,捐贈者不得有異議。
四、本館對於受贈之金錢應依「新竹縣縣庫管理自治條例」之規定辦理繳庫作業程序。
五、本館對於捐贈圖書資料有下列情形,除珍貴資料或具重大參考價值外,得不予採納:|
(一)不符著作權法之翻印、翻版圖書資料。
(二)一般書籍出版年份十年之上、電腦書籍出版三年以上、不具學術價值之圖書資料者。
(三)書籍破損不堪或套書殘缺不全或書內有註記、眉批、畫線者。
(四)個人簡報及散頁資料或不滿五十頁小冊子。
(五)中小學教科書、升學指南、考試用書、具宣傳性之宗教、政論等宣傳品。
(六)內容涉及色情、暴力,違反善良風俗者。
六、獎勵內容如下:
(一)捐款供圖書館作為購置圖書、期刊、設備、及辦理閱讀推廣活動等用途,愛心捐款者大名得蓋印於圖書、期刊、設備、閱讀推廣活動文宣或公所網頁、館內適當空間等公告之。
(二)捐款伍仟元以下或捐贈藏書100冊以下者,致感謝卡乙張。
(三)捐款伍仟元以上壹拾萬元以下或捐贈藏書100冊以上300冊以下致感謝狀乙紙。
(四)捐款壹拾萬元以上或捐贈藏書300冊以上者致感謝獎牌乙座,並於公開場合表揚。
(五)指定捐贈單項設備或設施價值超過貳萬元以上者,由本館製作捐贈者姓名牌黏貼於該項設備上。
七、除前列獎勵方式之外,並得視捐助之內容專案簽報以其他方式表示謝意。
八、本要點經鄉務會議通過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最後更新日期: 2014-06-17
序號 | 發文日期 | 主旨 | 點閱 |
---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