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據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106年8月24日社家支字第1060901552號函辦理。
二、旨揭計畫係補助獨自撫養18歲以下子女的單親父母就讀大專院校及高中(職)學費、學雜費與學分費,及於修業年限內因上課無法照顧小學階段以下子女或18歲以下身心障礙者子女臨時托育費;計畫及申請表請於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網站最新消息(http://www.sfaa.gov.tw/SFAA/def)及婦女聯合網站動態看板補助宣導網頁(http://www.iwomenweb.org.tw/)下載。
三、本案第二階段受理申請時間為106年9月7日至106年10月6日止,如有相關問題,請逕洽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委託辦理單位:財團法人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,聯絡人及電話:趙小姐,02-2321-2100轉133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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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後更新日期: 2017-09-0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