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關於一般行政、兵役行政、調解行政、自治行政、土地行政、禮俗宗教、教育文化、環境衛生、原住民生活改進及公共造產等事項。 |
| 1. 三七五減租登記應備文件: |
| 項目 |
完成時間 |
所需證件 |
| 祭祀公業變更管理人名義 |
一星期
※如單方申請約一個月 |
1.申請書
2.原租約
3.祭祀公業章程(須經有關單位核准)
4.土地登記簿謄本(現任管理人已登記完畢)
5.單獨申請理由書(會同承租人者免填) |
| 變更出租人名義 |
一星期
※如單方申請約一個月 |
1.申請書
2.系統表
3.原租約
4.繼承人自任耕作切結書
5.現耕繼承人切結書(由繼承人填寫)
6.繼承人現耕切結書(由繼承人填寫)
7.非現耕繼承同意書(由繼承人填寫)
8.原承租人之戶籍謄本
9.繼承人戶籍謄本
(系統表所列之繼承人均需提出該戶之戶籍謄本)
10.印鑑證明(系統表所列之繼承人均須提出) |
| 期滿續訂租約 |
一星期
※如單方申請約一個月 |
1.申請書
2.原租約
3.委託書(備於向稅務機關查詢用)
4.自任耕作切結書
5.單獨申請理由書(出、承租人會同者免填寫) |
| 終止租約 |
一星期 |
1.申請書
2.原租約(出、承租人雙方均繳回)
3.耕作權放棄書(承租人填寫)
4.土地登記簿謄本
5.戶籍謄本(出、承租人均需提出)
6.印鑑證明(出、承租人均需提出) |
| 出租人以擴大農業經營申請收回耕地 |
依實際進度辦理 |
1.申請書
2.原租約
3.委託書(備於向稅務機關查詢用)
4.自耕能力證明(農業使用證明)
5.毗鄰耕地之土地登記簿謄本(該土地所有權人應為出租人,於出租耕地相鄰距離十五公里內者為限)
6.承租人戶籍謄本 |
| 2. 民政課編練業務工作項目: |
| 項目 |
完成時間 |
所需證件 |
| 國民兵證明書 |
役男具國民兵身分者 |
1.國民身分證
2.一吋正面相片一張
3.印章 |
| 3. 民政課徵集業務工作項目: |
| 項目 |
完成時間 |
所需證件 |
| 免役證明書 |
役男徵兵檢查或復檢判免役體位者 |
1.國民身分證
2.一吋正面相片一張
3.印章 |
| 禁役證明書 |
判刑五年以上以服刑三年以上之役男 |
1.假釋證明
2.一吋正面相片一張 |
| 役男申請出境證明 |
役男(年滿十九歲之年一月一日起至四十歲之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男子) |
1.國民身分證
2.護照
3.印章
4.戶籍謄本
5.切結書 |
| 健保費補助 |
未滿二十歲及年滿五十五歲 |
1.申請書
2.印章
3.戶籍謄本 |
| 經濟事業貸款 |
個人、合夥人、企業組織 |
1.申請書
2.土地建物登記謄本
3.戶籍謄本
4.切結書 |